歐盟藍卡是于2009年歐盟頒布的一項關于放寬非歐盟國家高等學歷專業(yè)人才來歐盟國家就業(yè)的指令(Richtlinie 2009/50/EG)。德國于2012年8月將藍卡制度加入了新的《德國居留法》,目的是為了吸引更多非歐盟國家的高等專業(yè)人才來德工作,以彌補巨大的高技術人才缺口。
一、申請歐盟藍卡條件
申請歐盟藍卡的條件之一是學歷,需要德國高校學位證書,或者申請者的學歷需要符合德國教育部門認證。一般來說,擁有受到國內教育部承認的大學所頒發(fā)的全日制畢業(yè)證書即學位證書,且該學校和學位在德國學歷認證系統(tǒng)中可以被檢索到都沒問題。其二,雇主要是在德國的一家德國公司工作。其三,職位要和申請者教育背景和工作經歷匹配。還有一個重要的條件是對稅前年收入的規(guī)定。

歐盟藍卡申請程序同普通工作簽證一樣,首先在德國駐華使領館提交申請,持簽證入境德國后,在德國當地市政廳登記住址,購買保險,然后在當地外國人事務局申請更換正式居留許可(歐盟藍卡)。如果你持有一張歐盟國家的藍卡至少18個月,你無需簽證即可前往另一個歐盟國家(除英國,愛爾蘭和丹麥外)擔任高水平的工作,并且在一個月內申請該國藍卡。該條例同樣適用于持有者的家庭成員(居住條例第39條第7號)。此外,藍卡持有者可在非歐盟國家連續(xù)居住12個月而不失去其居住權。此條例同樣對持有者的家庭成員有效。
二、如果您有意來德國工作,并且可以達到薪資要求,那就來看看歐盟藍卡都有哪些福利吧。
歐盟藍卡的好處:
歐盟藍卡持有者可最長申請長達4年的德國居留許可(如工作合同有效期少于四年,則居留時長為合同有效期外加三個月)

歐盟藍卡持有者在德工作33個月后可申請永久居留權,如果通過德語水平考試B1級別,則只需21 個月
歐盟藍卡持有者擁有在德國境外連續(xù)不超過12個月的逗留權利。此條例同樣對持有者的家庭成員有效。
歐盟藍卡持有者的配偶和(小于16周歲)的子女可以申請家庭團聚簽證,且沒有任何德語語言能力要求。配偶家庭團聚后,可以立即不受限制的獲得獨立和非獨立的工作許可。未成年未婚子女可以申請家庭團聚并享受德國公民一切福利待遇。
申請德國的歐盟藍卡對申請人無德語語言的要求。
2019年最新歐盟藍卡申請材料清單:
1 親筆簽名的旅行護照并附上護照照片頁的復印件2份。護照有效期須至少超出簽證有效期3個月。
2份用德文填寫完整并親筆簽名的申請表
3張相同的符合生物特征的近期白底護照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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